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对包头供电局2017年机关事务中心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范围,能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4、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四、报名所需资料:
1、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份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 系 人:李剑
联系电话:0472-3698210
包头供电局企管处监督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包头供电局纪委监督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011室。
联 系 人:塔娜
联 系 电 话:0472-6868894
2017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