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美丽乡村建设整区推进项目已由峰峰矿区发展改革局以 峰发改【201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告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峰峰矿区美丽乡村建设整区推进项目。
项目规模:本项目在峰峰矿区所辖10镇的47个项目建设村实施包括道路硬化、道路亮化、道路绿化、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旅游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实施规模为:道路硬化面积1070503m2,安装太阳能路灯3882杆,道路绿化面积211543┫,入村标示73处,村民活动中心57632┫,墙外立面改造357200┫,残垣断壁整理875m,河道治理1500m,居民改造3075户,文化广场建设93214┫,游客中心49600┫,停车场72100┫,公共卫生间249座,街心游园74200┫。
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
项目投资:41063.86万元
实施时间:三年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
2、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设计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5、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为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资格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在本单位注册且安全考核证有效。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协议分工中承担设计承包任务的单位。
7、开标时供应商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查询时间的期限为10年,成立期限不足10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查询,否则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查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 分,下午14:00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23号
联系人:韩清文
电话:0310-5160238 1393200835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系人:周章雷
联系电话:18831049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