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松溪县“一溪两岸”水美城市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JZXM-2017002
(三)授权主体:松溪县政府
(四)实施机构:松溪县水利局
(五)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松溪县“一溪两岸”水美城市建设PPP项目处于南平市松溪县,以松溪为轴心,由东北的大布村段向西南林屯片区延伸,主要包括松溪干流滨水景观带工程、文秀湖小流域治理、小武夷水利风景区建设工程、主城区范围内星桥溪、七里溪、百层溪小流域治理等。
本项目含堤防、闸坝、交叉建筑物、疏浚工程、水质改善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滨水道路工程等,纳入PPP的总投资(含增值税)约为164657.3万元(含工程费用1177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34.8万元、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费用26926.6万元、建设期利息8825.75万元、流动资金273.5万元)。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30181.4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约为134475.9万元。具体建设情况以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模式进行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分两期实施,各子项目单独计算建设期及运营期,其中各子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均为18年。中标社会资本需与松溪县兴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禹公司”)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兴禹公司在项目公司占股10%。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通过收取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回收投资成本和取得投资回报。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由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1)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须出具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社会资本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要求。
(2) 投标人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可提供不低于16亿元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社会资本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要求。
(3)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社会资本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要求。
5、业绩要求:
(1) 具有履行本项目PPP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以母公司申请投标可用全资子公司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可认定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业绩满足以下要求即可。(同一业绩在资格审查时不重复使用,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可额外提供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文件并加盖公章)
(2) 自2012年1月1日至截止投标日(近五年),申请人或联体各成员在中国境内设计过一个及以上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水利、市政、风景园林类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 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五年),申请人或联体各成员在中国境内承接过一个及以上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EPC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 自2012年1月1日至截止投标日(近五年),申请人或联体各成员在中国境内投资过一个及以上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水利、市政、风景园林类PPP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需具备EPC工程总承包资格,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
7、市场声誉:
投资人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营业记录。
8、关联方约束
具有关联方关系的投资人应当有一方回避。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3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通过银行转账购买本项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sutianshan@ktrue.com),(报名信息包括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或联合体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邮件附件需附上转账凭证、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电子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文件售后不退。备注: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银行账号名称: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银行账号:4100 0280 0920 0081 40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金榜支行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5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九)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则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松溪县水利局
地址:松溪县工农东路15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99-2337289
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8695692391
传真:010-63025466-8080
邮箱:sutianshan@ktru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