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奉化市松岙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FHZFCG(2015)023D
三、项目内容:
奉化市松岙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见“第三章项目要求”部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调试期约6个月,正式运营期3年。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运营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500元,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在集中报名时收取标书费。
2)集中报名(网上下载标书后必须进行集中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16:00,节假日除外),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集中报名时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注:标书费用仅收现金,请各供应商谨慎购买,风险自担,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在2015年4月22日16:00前须足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电汇、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开标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9:00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4日9:00,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奉化市松岙镇人民镇政府 联系人:谢镇 0574-88796005
招标代理: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麒丰18768538874
交易场所: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老师 0574-88589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