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岭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买垃圾收集桶一批 | |||||||||||
| 采购编号: | DLSCG2015009 | |||||||||||
| 评审日期: | 2015年04月01日 | |||||||||||
| 公示日期: | 2015年04月02日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大岭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大岭山镇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财政局大岭山分局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大岭山 | |||||||||||
| 项目负责人: | 黎伟标 | |||||||||||
| 联系电话: | 856036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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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吴纯青、何文华、利业鞑、郭忠武、张艳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