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鼎策ZB-2015-039)中标公示
宝骏二期整车产能建设项目冲压、总装U3工程施工 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名称: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名称: 宝骏二期整车产能建设项目冲压、总装U3工程施工
4、招标范围: 冲压车间10KV/0.4KV变电所、母线槽及插接箱安装、工艺设备配电、地坑照明及维修箱安装、动力配电干线电缆及应急照明干线、车间桥架安装;总装车间10KV高压配电室、10KV/0.4KV变电所、母线槽及插接箱安装、配电干线及车间桥架安装。冲压车间冲压地沟污水系统等。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3月30日
7、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中国三安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3978000元(大写:叁佰玖拾柒万捌仟元)
8、公示时间: 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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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0771-5766534 传真:0771-5766404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