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鹿鸣乡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鹿鸣乡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鹿鸣乡。
2.3 建设规模:服务区域内厂外污水收集主干管网长度为3515m,管径为DN400;入户支管长度为10500m;雨水收集主干管长度3235m(其中:DN500为3035m;DN600为200m)。
2.4项目总投资为:943.469 万元。
2.5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