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7年5月17日发布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3-2017年)京山县惠亭项目区周家河小流域施工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做出修改:原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资格要求“(3)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投标企业须获得省级水利厅信用等级认证,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修改为“(3)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投标企业须获得省级水利厅信用等级认证。”其他内容不变。
京山县三阳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补充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