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文件章节位置 |
原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1.9”条款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技术服务费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
| 2 |
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二、专利技术许可、工艺包设计及相关服务,5.付款方式,5.2.4第四笔款支付” |
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的20%,在项目机械竣工验收后,由买方在收到下列卖方出具的单据后支付:
1)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20%的发票(国外合法商业发票,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由最终用户和卖方签字的工程最终验收证书正本。 |
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的20%,在项目机械竣工验收后,由买方在收到下列卖方出具的单据后支付:
1)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25%的发票(国外合法商业发票,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5.2.5第五笔款支付,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的5%的发票。
2)由最终用户和卖方签字的工程最终验收证书正本。 |
| 3 |
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二、专利技术许可、工艺包设计及相关服务,5.付款方式,5.2.5第五笔款支付” |
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的5 %,在项目性能考核合格后一年后20工作日内,由买方在收到下列卖方出具的单据后支付:
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5%的发票(国外合法商业发票,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专利技术许可和PDP金额的5 %,在项目性能考核合格后一年后20工作日内支付 |
| 4 |
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二、专利技术许可、工艺包设计及相关服务,5.付款方式,5.5、催化剂(如有),
5.4.4第四笔款支付” |
催化剂金额的20%,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以下单据、文件后支付:
1)注明为催化剂金额20%的发票(国外合法商业发票,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由最终用户和卖方签字的性能考核合格证书正本。 |
催化剂金额的20%,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以下单据、文件后支付:
1)注明为催化剂金额25%的发票(国外合法商业发票,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5.4.5第五笔款支付催化剂金额的5%的发票。
2)由最终用户和卖方签字的性能考核合格证书正本。 |
| 5 |
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二、专利技术许可、工艺包设计及相关服务,5.付款方式,5.5、催化剂(如有),
5.4.5第五笔款支付” |
催化剂金额的5%,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以下单据、文件后支付:
1)注明为催化剂金额5%的发票(国外合法商业发票,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由最终用户和卖方签字的质保期满验收证书正本。 |
催化剂金额的5%,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以下单据、文件后支付:
1)由最终用户和卖方签字的质保期满验收证书正本。 |
| 6 |
招标文件中第1节,1.3节 |
合成负荷50-115% |
合成负荷60-120% |
| 7 |
技术文件“第五章会议、项目进度及文件交付,5.1会议”中 |
“第二次会议(PDP设计联络会)和第四次会议(基础设计审查会)”均调整为可选项,卖方单独报价,买方可以在后期决定是否需要。 |
| 8 |
技术文件“第五章会议、项目进度及文件交付,5.1会议”中 |
“第五次会议(HAZOP审查会)”时间按照一周考虑。 |
| 9 |
技术文件“第八章买方人员派遣及其待遇条件,8.4买方技术人员待遇条件,8.4.3条款” |
“卖方应该协助买方人员获得前往卖方所在国的签证并协助其在卖方所在国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获得居住场所。所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
“卖方应该协助买方人员获得前往卖方所在国的签证并协助其在卖方所在国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获得居住场所。所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
| 10 |
技术文件“第八章 买方人员派遣及其待遇条件,8.2培训内容” |
“1)理论培训、2)仿真培训、3)类似工厂培训”均调整为不需要项目 |
| 11 |
格式T2.1: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 |
见修改后的开标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