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代码: | 0113102420170523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 | 一批 |
| 项目名称: | 大六王至焦庄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 | ||||
| 项目联系人: | 薛森 | 联系方式: | 0316-2281196 | 代理机构: |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
采购人联系方式:崔新宇 0316-839122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森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1063191.23
采购用途 : 垃圾清运
项目实施地点 :香河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领取文件时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pg.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申请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每页均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为公告期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时)以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投标单位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7
时刻说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香河县钱旺镇大六王、焦庄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项目编号:HBAT01131705169-CG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