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7]05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桥北供热站“超净排放”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6]11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宁河区集中供热工程公司,建设资金为2545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宁河区集中供热工程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桥北供热站“超净排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对桥北供热站进行“超净排放”提升改造,三台100吨锅炉(三台70MW锅炉)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和引风系统的改造提升。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新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桥北供热站“超净排放”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对桥北供热站进行“超净排放”提升改造,三台100吨锅炉(三台70MW锅炉)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和引风系统的改造提升及设备安装。桥北供热站的废气量为9.5万立方米每小时。本项目发包金额估算值约为2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 2.4 |
工期要求:2017年07月01日 至 2017年11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 |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31日至2017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
|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集中供热工程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树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朝阳路东段北侧
邮政编码:301599联系人:冯杰电话:022-69569941
传 真:022-6956994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金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邮政编码:300163联系人:杨丽娟电话:022-60121166-8088
传 真:022-60121166-8010
日期:2017 年 5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