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第4条变更为“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2.原公告第5.1条变更为“请申请人于 2017年 5 月 23 日至2017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其余条款无变更。
招标人:勉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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