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联系人:蓝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城头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9503328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斌
代理机构地址: 0591-876001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元/年) |
限价总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福清市城头镇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运营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0年 |
1300000.00 |
13000000.00 |
1300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 投标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税收的电子缴税凭证等有效单据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含不少于一名的总公司拟派驻项目的负责人>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所投入的车厢可卸式
垃圾车必须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布的产品公告(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彩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提供3C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 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② 以上若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本公司。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