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闫店乡乡村垃圾清运服务
二、招标编号:HJZB2017032
三、运营期限:本项目运营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期,实行考核淘汰制。
四、招标内容:闫店乡乡村垃圾清运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垃圾清运或保洁服务。
(三)供应商在闫店乡的的闫店村和大东村具有固定的工作场地,工作场地须满足以下要求:
1、办公用房:须满足10人及以上的作业队伍日常办公。
2、设备存放场地:200┫以上,能够停放施工用车辆及机械设备(露天场院或仓库均可)。
备注:
1、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 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4、采购预算:约 70 万元/年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7年05月24日起至2017年05月27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地址:大连开发区辽河西路111号开建阳光馨苑3#楼4层)。
七、报名要求:
1、投标人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注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投标人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网上报名通过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不需提供)、供应商工作场地证明材料(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租赁场地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及被租赁房的产权证,并附带场地现状彩色照片,如供应商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06月13日09:00-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06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寄需另加50元手续费(含邮费),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十一、招 标 人:瓦房店市闫店乡人民政府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开发区辽河西路111号开建阳光馨苑3#楼4层
电话:0411——87535185/87 传真:0411-87508185
电子邮箱:dlhjzb@163.com
联系人:戴锦林、蒋浩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311656311808
附件:
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