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小区旁))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未合并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未合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本次采购公告期内);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委托时必须提供,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附件:
1.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村级垃圾焚烧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采购[GXTZ-ZB-2017第(00479)号]的招标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