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平阳县公安局
工程名称:平阳县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石塘村
立项文号:平发改投资【2012】122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内的看守所(关押量1300人)、拘留所(关押量148人)、民警宿舍、办公区的生活污水以及医疗站、餐厨废水等处理;处理量设计确定,投标最高限价180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资质要求:具备(1)或(2)资质:(1)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2)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 (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不同时是具备的,应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提交资料:①投标报名表(仅限交易员本人报名);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验原件)、介绍信;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④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25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2017年5月26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2017年5月27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安海大厦C幢2单元1010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彭警官 13506639228
代理单位联系人: 郑女士 13656776694
平阳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