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化肥厂脱硫装置设备隐患治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化肥厂脱硫装置设备隐患治理项目技术标准及质量参照技术规格书,交货地点为乌石化,交货期:2017年 8月25日 ,在质量保证期内修复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外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按售后服务的价格条件规定数额支付。如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修复出故障的设备,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证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具备成熟可靠的设计和使用经验。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本报价所提供类型的设备近 5 年来在燃煤锅炉氨法脱硫场所有 2 套次使用(设计)业绩表其中至少有1台运行3年以上,玻璃钢储罐制造厂家需提供3 年来在脱硫行业(硫酸铵浆液介质)场所有5 台次使用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26日至 2017年5月31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 时00分至18时00分,在(乌鲁木齐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1楼107室 (招标管理科)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1楼 开标1室。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转帐、银行电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招标楼 1楼 开标1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邮 编:830019
联 系 人: 朱晓辉
电 话: 0991-6903803 传 真: 0991-6901007
电子邮件: zhuxhws@petrochina.com.cn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