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二、项目招标编号:YLZC2017-G6-0822
三、招标人名称: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东侧
联系人及电话: 梁侃 0775-23378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江口里126号
项目联系人:郑冬城, 联系电话:0775-288733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5月19日
六、更改日期:2017年5月25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4.6条内容“本工程合同工期120天,要求必须在 2017 年 10月 18 日(含)前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更改为:“本工程合同工期120天,要求必须在 2017 年 10月 18 日(含)前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4.6.2 条及第7.2.3条内容“管道安装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现更改为:“管道安装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设备安装及试运行情况最终确定竣工验收时间,设备安装拖延及试运行的时间,不计入土建施工工期延误范围。”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7.5.2条内容“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1、施工过程遇不明地下管线、不明填埋物造成的工期延误;2、台风过境玉林期间、暴雨天(需以玉林市气象局提供资料为准)造成的工期延误;3、征地拆迁造成的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工期”现更改为:“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1、施工过程遇不明地下管线、不明填埋物造成的工期延误;2、台风过境玉林期间、暴雨天(需以玉林市气象局提供资料为准)造成的工期延误;3、征地拆迁造成的工期延误;4、设备安装拖延及设备试运行;可相应顺延工期”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第2.2.2(4)条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中的第3条内容“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0.1分。”现更改为:“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1分。”
5、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 6 月 8 日北京时间 15 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 6 月 9日北京时间 15 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东侧
邮编:537000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5-2337811
传真:0775-28530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江口里126号
邮编:5370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75-2881778
传真:0775-2881318
2017 年 5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