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BLZX2017013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室仔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区临时覆盖服务采购项目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
(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投标人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13998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5、招标文件发告时间:2017年05月 24日至2017年06月02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针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单位: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5854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8966281
联系电话:黄小姐 电 话:0595-28967281
电子信箱:fjblzx@163.com
12、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必须按约定时间汇到以下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年*月*日*时*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款信息保密”。
开 户 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仅供缴纳保证金)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账 号:1525 5010 0100 1807 88
13、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开 户 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账 号:1525 5010 0100 1533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