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宁县龙场镇2017年田元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已由 威宁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威水复【2017】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威宁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威宁县龙场镇。
2.2 治理范围及建设规模:田元小流域面积226.75h㎡,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47.13h㎡,本次治理水土流失27.33h㎡,项目涉及龙场镇田元村,(1)经果林27.33h㎡,(2)建设蓄水池7口,耕作便道955.5m,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3 工程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约为100万元
2.4工期:12个月。
2.5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26 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 6 月 5 日下午17:00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威宁县水务局八楼水保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6 月 15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威宁县水务局八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威宁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地 址:威宁县城内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857-62290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司法厅内
联 系 人:王越
电 话:0851-85864359
2017 年 5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