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17】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ZB-NQ-2017100。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
尼玛县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尼玛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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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尼玛县达果乡 |
实施时间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
草场建设2.95万亩;标准化棚圈74订座,牲畜饮水井3座。
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
三、招标内容: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限价: 593.40万元
投标保证金要求:10.00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具有有效的行贿档案查询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6月05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9日下午15:30分,提交到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7年06月19日下午15:30分在有关公证或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中公开举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九、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1排1栋3单元4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1572898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