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广建咨询(肇招)2017-0501
二、项目名称: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类垃圾桶、手推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招标项目的内容及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所投产品生产或经营能力(经销商需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投标人应具备手推车和分类垃圾桶及时供货能力、快捷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业绩和财务状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
(5)非制造商须提供投标的分类垃圾桶、手推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制造商只可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提供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月地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及售后服务机构在开标前一个月地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
(7)投标人需提交“按时供货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沙头路南侧1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评标室(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269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彭小姐、杜先生
联系电话:0758-2551708
传真电话:0758-2551708
电子邮箱:gzjczq@163.com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招标文件
二、项目名称: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类垃圾桶、手推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招标项目的内容及需求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1 | 手推车 | 1018辆 | 794,000. 00元 |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钥匙项目) | 用户指定地点 |
| 2 | 分类垃圾桶 | 7161个(绿色2544个,灰色4617个) | 2,148,300. 00元 | ||
| 本项目总限价:2942300.00元 |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所投产品生产或经营能力(经销商需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投标人应具备手推车和分类垃圾桶及时供货能力、快捷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业绩和财务状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
(5)非制造商须提供投标的分类垃圾桶、手推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制造商只可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提供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月地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及售后服务机构在开标前一个月地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
(7)投标人需提交“按时供货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沙头路南侧1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评标室(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269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彭小姐、杜先生
联系电话:0758-2551708
传真电话:0758-2551708
电子邮箱:gzjczq@163.com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