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5#锅炉烟气脱硫氧化工艺优化改造项目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5#锅炉烟气脱硫氧化工艺优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
3、建设规模:/。
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含设备、管道、电气、仪表施工)。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须交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司鲜章);经营状况良好;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化工石油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5、本项目只能以投标人身份单独投标,不得由两家以上资质单位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6月5日17时30分,在天原集团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http://ybty.app.yuecai.com)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200元资料费及服务费,售后不退)。
资料费需报名单位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
缴纳账户:开户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宜宾临港支行
账号:2314506509022102497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天亿新材料产业园区7#库705室。
2、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址:江安阳春工业园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1-5980765、0831-5980766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