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
二、项目编号:LCZC-2017-010
三、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6日
四、截标日期:2017年5月27日9时30分
五、流标公示时间:2017年5月 27日
六、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覃真、韦明克、谢体宇;
七、流标原因:经评标小组评审,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该招标活动中,售后服务要求“在采购方当地要有服务网点”,但所有(5家)投标单位均不能提供在采购当地有服务网点的佐证材料(比如营业执照、委托服务合同等)。根据招标书第15条,15.1条规定竞标单位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八、采购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美丽罗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九、采购代理机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8223188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流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8822318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