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水磨沟乡山泉村环保公厕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2017A-73
三、采购需求:环保公厕(参数附后)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评定成交标准及要求:
设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投标供应商在询价现场需携带的证件: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营业内容包含移动公厕、移动厕所 :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除外,持法人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如在询价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八、询价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上班时间)。
九、提交询价报价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12:00(北京时间),请报价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
十、采购预算价:20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询价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王瑾尧 电话:0994-3235218 传真:0994-3225895
采购单位联系人:董新 电话:13364773188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