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1118上107工作面设备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1118上107工作面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2.2 工程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
3招标范围:
本工程安装1118上107工作面液压支架、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设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3项同型号或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有良好的金融部门的信誉证明。
5、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16:00期间,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2750937898@qq.com(注:邮件内容必须包括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及所报标段名称)。
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7.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羽丰、康子婧
电 话:17795071362、17795071360
邮 箱:2750937898@qq.com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