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隆化县城乡垃圾中转运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07113001001 |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隆化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2015]45号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承德市-隆化县 |
| 业主单位名称: | 隆化县旷洁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 1. 招标条件 隆化县城乡垃圾中转运处理项目已由隆化县发展改革局以[2015]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化县旷洁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化县城乡垃圾中转运处理项目 2.2项目概况:建设一座库容为380万立方米的垃圾卫生填埋场。 2.3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4招标编号:ZYCD2017-0601035 2.5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建设一座库容为380万立方米的垃圾卫生填埋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工程(或包含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设计甲级资质(3)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 3.1.2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 3.1.3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副项目经理为设计总监(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1.5进冀手续(河北省外企业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8进冀手续(河北省外企业提供)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17时00分登录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首次投标需访问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lh.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月 21日9 时 30分,地点为 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化县旷洁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主任 电话:13832496740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武胜楠 电话:0314-5567807 13933026974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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