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污水处理站将全厂收集的含酸废水采用石灰乳中和、絮凝沉淀和砂滤的组合处理工艺,最后形成含有硅酸钙、二氧化硅、氟化钙的污泥,暂存在卸泥间内。污水处理站在处理生产废水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污泥,年产生量约20000吨。
1.1.2交通条件:西宁项目位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西宁市城东区杨沟湾村西侧、昆仑东路东端北侧,交通十分便利。
1.1.3其他条件:污水处理站厂房条件:压滤机厂房为二层结构,二楼布置三台300平方米(压滤面积)压滤机,压滤机采取间歇卸泥方式,每台压滤机每天卸泥4-6次,每次卸泥量约4立方米/台?次。一楼为卸泥间,压滤机污泥泄放至一楼卸泥间。卸泥间空间为12000(长)*14500(宽)*4040(高),车辆通过通道设置有圈闸门,卷闸门尺寸为4200(宽)*3350(高)。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对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有硅酸钙、二氧化硅、氟化钙的污泥,含水率≤65%)进行的运输、处置。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对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有硅酸钙、二氧化硅、氟化钙的污泥,含水率≤65%)进行的运输、处置。
1.2.2.2现场必须留有一台30型装载机和一台不低于30吨自卸汽车,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污泥清运工作必须做到随时清理。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业垃圾清运经营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工业垃圾清运相关的服务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2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8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9日 8:30~11:30,14:30~17:30
1.8.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8.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7年6月12日9:30时在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理。
联系人:郑永良 电话:13897606698
1.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6月2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1 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祁芝玲
电 话:0971-6322921
传 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 系 人:宋 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