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巩义市回郭镇垃圾中转站设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采购人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回郭镇垃圾中转站设备。
2.2采购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7-12
2.3采购内容: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2.4工 期: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2 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谈判文件,地点为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巩义市回郭镇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639915569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53651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