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大榭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系统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安监总厅管三〔2016〕110号)及《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函》(甬安委办函〔2017〕4号)要求,大榭试点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系统建设基于重大危险源、监测报警等分布信息,绘制安全态势一张图,同时通过报警数据综合分析、趋势分析及预警分析,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具体建设内容:1、监测监控数据采集系统搭建,通过建立监测监控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企业视频和传感数据的采集和存储,利用VPN网络,实现政府、企业两端的数据对接,为政府安全监管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支撑;2、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系统建设,完成重大危险源信息登记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系统、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数据监测系统、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系统等子系统建设。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安监总厅管三〔2016〕110号)相关标准和《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进行建设。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本项目相关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同时具有相应科研成果和关键技术,承担本项目关键技术支撑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业务和科技实力;浙江图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的项目开发单位和《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的编制单位。鉴于大榭开发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项目的行业性、专业性及保密性,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实现与本地系统的数据集成、无缝对接的要求,加之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合浙江图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次大榭开发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可以保证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图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
刘兆平、金永勤、杜乐谊、曹寄梅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9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大榭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楼16层
联系人及电话:王,0574-86767339
监管部门:大榭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邵成伟86763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