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东河区2017景观示范街建设及街巷治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163号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修缮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检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符合以上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6、提供社会信誉、重合同守信誉证书等。 7、建造师资格:必须为本公司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包括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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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02日 11: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09日 11: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23日 10: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3日 10:0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解放路义和楼北侧 |
| 采购人联系人: |
闫绪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74726181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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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729 0004 3410 70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东河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金彩虹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888102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施工).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包号 |
包组预算合计 |
| A |
122,906,0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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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5216160 |
工程 |
项 |
1.0 |
对环城路、新中路、通顺街、站北路、站南路、民生大街共6条街道,18条街巷进行景观示范街创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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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