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河口镇花园安置二期雨水污水管网铺设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县河口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标段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 标段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 其它: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其他管理岗位);
3.7 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不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5.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9:00-10:00;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如东县河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1封面(标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拟派投标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2016年12月份以来);
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2016年12月份以来);
10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
11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的,资格预审不得通过。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贰佰元/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不予退还。
(3)投标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要求递交的原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经办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7.其他
(1)投标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2)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3)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6个月,支付应付款的40%;验收合格满两年并通过审计确认后,支付应付款的30%;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付清余款。(所有工程款不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东县河口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汤建华
电 话:0513-848880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南路288-16号
邮 编:226300
联 系 人:史隆卿
电 话:18018426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