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HS17354BG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12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2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壹台。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最高限价61万元。
(2)交货期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调试。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购买。投标人(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登记或咨询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2)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2017年6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17年6月29日17时30分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获得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批准,视为售出。
(4)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户名: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账 号:103302512010000238)。
(5)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9时30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4日09时30分至2017年7月14日10时0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八、开标时间:2017年7月14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