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东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7] 18号,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项目分布在东兰县境内14个乡镇140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73个)150个自然屯勘察设计。
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初步设计阶段: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在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括勘察成果文件),具体时间在合同鉴定时商定;
(2)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初步设计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另外商定;
(3)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问题,从接到业主电话开始3小时内应赶到工作地现场处理。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符合工程实际施工需要。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解决14个乡镇140个行政村150个自然屯(项目点)4.75万农村群众生活饮用水困难问题,每个项目点投资约为10万至25万。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量等勘测文件及设计报告、图纸及概(预)算编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的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量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工作。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为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和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 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有要求;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指:人饮安全工程或引调提水工程)设计的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②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证明材料。
(1)业绩有效期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证明材料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分项负责人(专总):专业必须是与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所填专业相一致或相近,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造价、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专业要求不限,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造价分项负责人还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及专业负责人(专总)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查询有效)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 2017 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3)发售人负责人:交易服务部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4)发售方法: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以下复印件装入不做任何标识的大号信封并加盖密封章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处密封保存,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系统打印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7.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 年 7月 8 日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8. 其他事项
8.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8.2 招标人约定: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兰县水利局
地 址:广西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1号
邮 编:5474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8-632265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金旅大厦701室
邮 编:547000
联系人:苏工
电 话:0778-2288839
传 真:0778-2288839
E-mail: jdhczb@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8-2302718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