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估机构选择项目,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估机构选择项目。
2.2 招标范围:入围5家服务机构,为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做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的编制并组织专家通过评审且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复等工作。
2.3时限要求:项目资料提供完整后,报告表类15日内完成审批,报告书类35日内完成审批。
2.4项目地点:长春新区。
2.5 成果或目标要求:(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全部编制工作。(2)负责与环保部门沟通报告技术问题。(3)按业主要求的时间通过审批。
2.6服务期限:2017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评价机构,具有环评报告表(书)编写的资质,并在人员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
3.3 近二年(2015年-2016年度)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0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注: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评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98号(飞跃中路南行150米,吉林恒亚2楼)
联系人:韩冰
电话:1824307380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