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萝北县名山镇国门路、沿江街东侧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已由 萝北县人民政府萝政综[2017]14号文件 批准实施, 萝北县人民政府 授权 萝北县名沿江风景区管理处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本项目发起人为 萝北县人民政府 ,招标
人为 萝北县名山沿江风景区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社会资本方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萝北县名山镇国门路、沿江街东侧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萝北县名山镇国门路、沿江街东侧改扩建工程共包含两条道路,分别为国门路及沿江街东侧,道路全长1.562 km,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8m、12m,采用双向2车道。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
2.4招标内容: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养护、服务。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7月25日至2018年10月30日
3.招标需求
3.1项目合作期为 12 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运营维护期为 10 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42.99万元。
3.3项目规模:道路全长1.562 km,其中:国门路长0.985km,由9m宽扩建至12m宽,机动车道罩面面积9418㎡,扩建面为2996㎡。道路两旁各设3m宽人行道,面积为5576㎡;沿江街东侧路长0.577km,由8m宽扩建至12m宽,机动车罩面面积4557㎡,扩建面积为2364㎡。新建I级钢筋混凝土管线317m,管径DN300,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线1130m,其中管径DN500的管线长度为154m,管径DN800的管线长度为456m,管径DN1000的管线长度为520m;新建雨水检查井40座,雨水口50座,路灯78盏。YJV-0.6/1-4X16/PE50低压电缆共3500m等。
3.4项目地点:黑龙江省 萝北县名山镇 。
3.5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建设 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 萝北县人民政府 授权 萝北县名山沿江风景区管理处 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约定出资比例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项目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基本账户不少于170万元的存款证明;
4.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条件:
4.2.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4.2.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4.2.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2.4被责令停业的;
4.2.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2.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4.3投标人财务要求: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4.4投标人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否则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5投标人资质要求:
4.5.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2016年)累计完成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等类似本项目工程的施工任务(以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招标政策
5.1本项目纳入PPP合作的建设投资估算总金额842.99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额的 20 %。资本金采取 现金 方式据实缴纳。
5.2本项目拟申请 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 300 万元作为政府财政性建设补贴资金,占本项目总投资的 35.59 %。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本金及政府财政性建设补贴资金以外的建设资金542.99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 64.41 %。以预期收益(政府补贴)为质押获取债务性资金方式为主。
5.3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法律、政策、设计和最低需求等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变更和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为合格,本项目不接受年度信用评价不合格或待定的以及没有参加年度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投标(需提供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
6.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 本项目不接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标人投标。
6.4 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拟派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
6.5 本项目不接受上一年度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人投标。
6.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人: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市政专业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质检员1人:具备市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六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提供二代身份证。
6.8本工程采取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在投标之前,需要按相关规定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7.投标登记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先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www.hljztb.com)网上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以便核对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相关信息),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1 网上报名后,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同时到场确认,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
2、授权书、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开户许可证;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项目所有班组人员按本招标公告第3.9项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含项目班组人员身份证原件);
9、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0、检察机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公告期内);
11、银行存款证明;
12、业绩证明材料(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网上公示截图等相应的佐证材料);
13、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14、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含班组人员信息);
15、年度信用评价网上截图。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进行现场确认。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七楼开标室 。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萝北县名山沿江风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451-8836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