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名称:
峰山乡黄岗村孙牌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土地复垦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批 文 号:
(2)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地点:峰山乡黄岗村孙牌坊
(4)工程发包价:土地复垦1080元/亩,复垦面积约180亩,发包价约194400元。发包价中包含施工方房屋拆除费用(中标单位需与项目所在村居委员会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向村居委员会支付房屋拆除费,单价2.5元/平方米,费用约40000元,以实际拆除面积计算为准),工程结算价以验收实际复垦面积为准。
(5)工 期:房屋全部交付后15日内完成
(6)质量要求: 达到复垦要求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名称:峰山乡黄岗村孙牌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土地复垦工程。
招标内容为: 项目区土地复垦与房屋拆除。
四、质量要求:
项目区内地面建筑、树木、杂物等清理要求
1、项目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要全部拆除完毕(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地上及地基部分)并运出项目区,所拆除的建筑垃圾全部捡拾清理干净,不能留有砖头、石块和建筑垃圾;
2、项目区范围内的所有树木要全部砍伐完毕,树根要全部挖出清理干净并运出项目区,项目区不得留有树木和根茎;
3、项目区范围内的草堆等杂物要全部清运出去。
项目区土地整理要求:
1、项目区范围内的所有硬质路面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要全部挖出;
2、所实施的项目区内地块要达到地面整体平整的总要求,土地整体要符合耕地的耕种条件,不能有明显的中间高、四周低或四周高、中间低的不利于耕种现象;
3、项目区内的地块不能高低悬殊太大,不能有坑、塘、沟、路和低洼处,不能有积水或阴雨天积水现象。
五、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乡政府验收合格且已向项目村居委员会支付完房屋拆除费用后付总价款的30%,经县里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70%,余款待省、市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实际结算价以验收面积为准。
六、中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方法步骤:1.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市政、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关经验的个人(个人需提供近两年类似复垦工程的合同原件)。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相关施工经验。
3、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300元,现场提交,中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当场退还。
九、本工程采用 现场报名 方式:
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 峰山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报名(乡政府院内)。 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限制其三个月内不能参与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切招投标活动。
十、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峰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雪强
电话:15896082554
地址:峰山乡人民政府院内
峰山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