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辽阳石化分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处置 |
| 项目编号 |
2017-0201575-CPMC-0004293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项目是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990号)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环保部公告2014年第54号)相关要求,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废脱硝催化剂进行无害化处置。辽阳石化分公司废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预估量850立方米。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弃SCR脱硝催化剂(HW50,废物代码:772-007-50),许可证核准处理能力在2000吨/年及以上;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提供原始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近三年(2014-2016年度)未列入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 5.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火电厂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的成功业绩(提供原始合同及对应的转移联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不少于3项(每份合同算一个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6-27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7-03 16:00:00.0 |
| 1. 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月 27日至 2017 年 7 月 3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凭证(汇款附言:ZY17-SY24-FW015标书费)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付费方式为电汇,收款单位和账号与递交投标保证金一致)。 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7-19 09: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7 月 19 日 9 时(北京时间)前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西环路35号209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8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汇款附言:ZY17-SY24-FW015投保金,电汇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账户。 |
| 六. 开标 |
|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07-19 09:00:00.0 |
开标地点: |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西环路35号209会议室 |
| 地址: |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西环路35号 |
邮编: |
111003 |
| 联系人: |
祁鹏 |
|
|
| 电话: |
0419-5159070 |
传真: |
0419-5159070 |
| 电子邮件: |
qipeng-ly@petrochina.com.cn |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
|
|
| 账户名: |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公司 |
账号: |
330100912924906650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