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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镇处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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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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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北
有效期至: 2017-07-1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6-26 12:2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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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背景
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7】6号)要求,《湖北省镇处生活污水治理指南》指出全省镇处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应执行更高标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与镇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为提升武穴市镇处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方面的新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武穴市人民政府决定建设武穴市镇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二、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经由武穴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经由武穴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可进行项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武穴市人民政府授权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武穴市镇处(石佛寺-大金、四望镇、余川镇、大法寺、田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2. 项目授权主体:武穴市人民政府
3. 项目实施机构: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招标人: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政府方出资代表:武穴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7. 项目投资规模及地点:总投资估算为31555.10万元,石佛寺-大金污水处理厂位于石佛寺镇与大金镇中间,武山大道以西,湖北襄大集团附近;
四望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四望镇振兴南路四望中学以北150m;
余川镇污水处理厂位于余川镇镇区以南,X229县道附近;
大法寺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大法寺镇以南,李德升村附近;
田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马口医药化工园污水提升泵站附近。
8.建设规模:
① 新建石佛寺-大金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10000m3/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线总长159.17km,管径DN400~DN1000;
② 新建四望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2500m3/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线总长48.4km,管径DN300~DN600;
③ 新建余川镇攀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3000m3/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线总长29.15km,管径DN300~DN600;
④ 新建大法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2500m3/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线总长26.62km,管径DN300~DN600;
⑤ 新建田镇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10000m3/d。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9.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10.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四、项目采购需求及运作方式
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武穴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金实力且能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达成合作,签订PPP合作协议。政府指定出资代表、中标社会资本以货币资金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中标社会资本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0%,政府方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自项目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缴到位。
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采用BOT模式运作。项目主要投入来自社会资本方,不足部分由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为项目进行融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拥有项目经营权、收益权,并履行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武穴市财政局按照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同时管网按照实际投资加合理利润进行补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好移交给武穴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社会资本方退出。
五、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为31555.1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本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为6355.51万元;本项目融资252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资本金由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解决,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法性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公司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其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出具的资信证明(A级及以上)或授信额度证明(一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等;
(3)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近三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不高于80%(含8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各类型业绩要求:
(1)具有五年以上的城乡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经验与成功案例;
(2)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2个日处理规模≥25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PPP(含BOT、TOT、ROT)项目;
(3)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个日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的工业污水处理PPP(含BOT、TOT、ROT)项目;
(4)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额不小于2500万元或管网长度不低于30公里的给排水管网项目投资业绩。
6. 项目经理
拟派担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二级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7. 对申请人的法律声明要求
(1)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申请人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自201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不存在由于自身任何过失或疏忽,而导致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有能力清偿其债务;没有处于停业清理、清算或破产状态;其资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其经营活动没有被终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
(4)自201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任何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违法等)而被处罚的记录存在;
(5)在已取得特许经营(含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没有因违约造成职工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6)在特许经营期内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指标;
(7)如有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实地考察,如拒绝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材料有虚假,经查证属实,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恶意竞争;
申请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逐一承诺。
7. 其他
(1)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办理在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相应科室进行相关人员证件原件审查备案,并提供“原件审查合格”证明原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3)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办理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4)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直接打印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自201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至少提供已取得特许经营权〔含委托运营〕项目的两个不同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情况、信誉、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违法记录证明)。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5家合格申请人入围。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招标人将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招标文件(未参加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招标文件发售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为准。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
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号6号楼三层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方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近三年企业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
(2)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附相应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附相应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执业证件、劳动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代理机构处进行审核。
4、实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不含本数,下同),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号6号楼3楼(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武穴市北川路59号
联   系   人:刘神州
联  系 电 话:1363601789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号6号楼3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27-87838678
联系邮箱:
2017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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