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S2017041168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S2017041168-10; |
标段名称 |
镇江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二区)二标段(北入口); |
| 招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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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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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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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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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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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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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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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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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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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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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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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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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7月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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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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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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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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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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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其所需镇江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二区)二标段(北入口)进行公开招标,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范围及规模:
⑴、工程地点:黄山区块(CK5、7、8、10),位于南徐大道南侧,竹林招隐区块(CK13、14),CK13位于景区内竹隐山庄后方;CK14位于区内东北侧。
⑵、工程规模:计划投资4300万元
⑶、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⑷、招标范围:
一标段(西入口)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绿化景观提升(杜鹃花谷微地形堆置、生态观景平台、复绿整治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二标段(北入口)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本招标公告为二标段招标公告,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2 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二、 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防伪二维码无法进行验证的视为无效告知函;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限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⑨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截止到2017年5月)不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⑾其他必要条件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并已竣工且该工程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2014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不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b.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中标通知书原件(同时提供该项业绩中标公示网上查询途径,该网址需可查询到该项业绩的中标金额、公示时间,并可明确该项业绩属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类项目);(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原件;(3)施工合同原件。
⑿该项目为无余量资源利用的整治项目,开工后由有关部门全程跟踪,不得开采余量资源。
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每标段40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七、评标细则:
本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98分,根据苏国土资发(2007)23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中第二十条项目招标的评分方法要求:投标报价30分,施工组织设计60分,投标人资信和业绩分值8分。
(1)投标报价分值(3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K2 =100%。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0.2分,每低于1%扣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分值(60分)
具体评审如下: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5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4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技能水平及投入计划(4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5分);
10、后期养护和植被恢复的方案及措施(6分);
11、突发工程事故、突发工程灾害应急预案(8分)。
上述11条除非施工组织设计存在严重失误或者重大错误,可以认定其不具备中标资格,否则上述11项评分应当不少于该项分的70%。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成员有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3)投标人资信和业绩分值(8分)
1、投标人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以来从事并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不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且工程验收合格(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国土部门的验收意见)的,得2分;合同价款在3500万元以上且工程验收合格(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国土部门的验收意见)的,得4分;合同价款在4200万元以上且工程验收合格(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国土部门的验收意见)的,得6分,最高得6分。(以上含本身,以最高业绩得分计,业绩数量不累加)
注:①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认定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并提供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投标网站可查询的该项业绩中标公示查询网址,且该网址网页必须可查询该项业绩的中标金额、公示时间,及可明确该项业绩属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类的项目,否则不作为计分依据。
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2、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2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具备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需提供合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得2分。
八、请申请人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7年7月3日17:30前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未网上报名成功的单位将导致无法缴纳保证金,后果自行承担。(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陈工)
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2:00至5:30,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3日 17:30前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丁卯兴泽路12号华港科技园6号楼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 500元/每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号码:0511-8899993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丁卯兴泽路12号华港科技园6号楼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11-8508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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