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对京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低压配电间和现场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2017093),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项目负责人有国家发的有关证书的就带证书,无证书的就带单位任命文件。
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指的是近三年,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申请人若有应提供近年来在合同履行中,因争议或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的相关情况,包括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复印件;若没有则声明“无”。
3、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请按照第八章资格审查原件登记表进行提交。
4、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污水厂含电气设备供货的施工总承包或污水厂电气工程单项工程供货及施工)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30000吨/天污水厂以上(含30000吨/天)类似业绩合同加5分,否则不加分(类似业绩指污水厂含电气设备供货的施工总承包或污水厂电气工程单项工程供货及施工)。京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为京山县市政重点工程,担负开发区及新城区每天3万吨污水处理任务,本次采购货物主要用于京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配电系统,由于工期紧、质量要求高,供货方需具备污水厂电气系统供货及技术支撑的经验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类似业绩作为考核投标人在污水处理领域服务的供货及售后等综合能力是合理的必要的,所以该评分细则不存在排挤竞争厂家,公平公正,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该条生产许可证书经证实确已取消,所以各投标人可以不予提供。
6、电气元件参考品牌的国内知名品牌,按照国内标准自行理解。
7、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图纸请按2017年6月26日发布的为准。
8、开标时间由2017年6月30日上午9点延期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9点。
京山县城市管理局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