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批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黎财采[2017]066号
3、项目序列号:黎财采[2017]066号
4、项目联系人:李梅
5、项目联系电话:18085561103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农村生活垃圾自燃式焚烧炉及烟气净化器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日处理2—4吨等不同型号的自燃式环保垃圾焚烧炉及其配套烟气净化器设备(含基建及安装);焚烧处理效果好,烟气排放符合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供货和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具备垃圾焚烧炉的生产或经营);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原件(报名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代理公司备案)。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6-27 09:00:00至2017-06-29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凯里市运营管理中心业务楼四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6-30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6-30 14:30:00
12、开标地点:黎平大酒店七楼小会议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6-27 09:00:00至2017-06-29 17: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帐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
帐 号:5200166363605251372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黎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黎平县
项目联系人:吴昌福
联系电话:13638553787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微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价格分计算时其价格下浮6%后进行计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不予下浮计算。
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50%)否则不得加分。(对声明是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的企业对本次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运营管理中心业务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0855-8686837
2、项目编号:黎财采[2017]066号
3、项目序列号:黎财采[2017]066号
4、项目联系人:李梅
5、项目联系电话:18085561103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农村生活垃圾自燃式焚烧炉及烟气净化器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日处理2—4吨等不同型号的自燃式环保垃圾焚烧炉及其配套烟气净化器设备(含基建及安装);焚烧处理效果好,烟气排放符合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供货和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具备垃圾焚烧炉的生产或经营);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原件(报名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代理公司备案)。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6-27 09:00:00至2017-06-29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凯里市运营管理中心业务楼四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6-30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6-30 14:30:00
12、开标地点:黎平大酒店七楼小会议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6-27 09:00:00至2017-06-29 17: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帐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
帐 号:5200166363605251372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黎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黎平县
项目联系人:吴昌福
联系电话:13638553787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微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价格分计算时其价格下浮6%后进行计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不予下浮计算。
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50%)否则不得加分。(对声明是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的企业对本次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运营管理中心业务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0855-8686837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黎平县第四批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贵州乾顺飞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