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由乌高(新)经发函【2015】1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光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鲁木齐市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7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六十户乡政府驻地以北约2公里处 2.工程规模: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能力5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硝化生物滤池+微砂高速沉淀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BOD5、NH4-N、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具体建设内容及处理工艺,以最终确认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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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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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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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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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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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JSKFQ2017062702000102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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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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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咨询
系统总承包范围为乌鲁木齐市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筑工程(包括地勘、地基处理施工)、厂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厨房设备等)、厂区业正式用电、用水、用气及电信网络工程等所有厂区内相关配套工程、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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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3.1本监理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6月27日 15时00分 到 2017年07月03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6月28日至2017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11: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3.1本监理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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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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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光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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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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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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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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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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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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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431号博雅居2-4-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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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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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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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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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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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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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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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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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991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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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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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582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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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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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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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550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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