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金城步行街污水管网、禄口街道公厕、禄口垃圾中转站站房改造及铜山垃圾中转站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区禄口街道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期要求:80日历天
6、工程合同估算价:520万元
7、招标范围说明:土建、水电安装、道路、管网、绿化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到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宁区竹山路244号江山大厦17号楼C座605);报名联系人:许康 联系电话:025-52165792。 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无。
六、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开标时,投标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现行文件规定要求。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6月27日到 2017年7月3日为止 ,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江宁区竹山路244号江山大厦17号楼C座605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代理机构电话:025-52165792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