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托里镇集镇区改造工程)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7)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兴泰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托里镇集镇区改造工程)一标段(排水管网、生活供水管网及供热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78.28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托里镇集镇区
2.工程规模:一标段:供热管网DN350mm长度87米,DN250mm长度782米,DN200mm长度802米;排水管网DN400mm长度1615米,DN300mm长度550米,检查井69座;供水管网DN300mm长度1614米,DN200mm长度414米,检查井52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6月28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7月05日 1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01日至2017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兴泰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