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变电站设备采购已由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空港经济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保自贸投审[2016]10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792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将起步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调至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合并后扩展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规模为15000m3/d。设计标准为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A标准。对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现状生物池、进行改造,新建设计规模5000m3/d的生物池,新建二沉池、混合反应沉淀池、综合车间、调节池、消毒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总用地面积173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9平米,设有10KV双电源土建变电站一座,位于302门卫内。变电站容量为1250KVA*2,主要由12面高压柜、14面低压柜、2台干式变压器,2台(1套)直流屏、1面计量屏和1面信号屏组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交货期:2017年07月30日至2017年09月30日
2.5交货地点:天津港保说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关柜设备制造商;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3、高压柜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低压柜具有CCC认证且低压柜主母排认证电流不低于6300A,分支母排认证电流不低于1600A;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业绩要求:无,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04日至2017年07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 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洪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八道9号东方天宏院内三楼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韩文玺
电话:022-24925020
传真:022-8486291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柏(印鉴)办公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汇津广场3号楼312室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吴国杰
电话:13512987531
传真:022-66285250
日期:2017年6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
传真:84906751
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