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州邮政分公司区域仓储配送中心(一期)已由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州发改审批【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院内地面道路及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边州邮政分公司区域仓储配送中心(一期)院内地面道路及排水管道工程
2.2. 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 175 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中山路以南、清新北街以西、人民路以北
2.4. 标段划分:1个
2.5. 工期要求:2017年7月28日 至 2017年9月28日 ,工期63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地面道路及排水管道工程(详见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至今)至少有一项包含排水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已完类似工程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9. 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3.10. 招标文件: 500元/套,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1日14时,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
联 系 人:韩昌吉
联 系 电 话:0433-25199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 系 人:金香月 李平
联 系 电 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