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澉浦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以澉政【2017】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澉浦镇村镇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澉浦镇阁老山,覆盖澉东村、澉浦村、紫金山村、永乐村、永新村。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14.7m2;建筑占地面积393.81m2,绿化面积321m2,总建面积393.81m2,其中:垃圾分类用房317.44m2,辅助用房76.37m2。
2.3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澉浦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09时00分至2017年7月8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并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室(海盐县澉浦南路685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澉浦镇村镇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海盐县澉浦南路685 号
邮 编:314302
联 系 人:赵雪敏
电 话:139068395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朝阳东路66号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陈云芳
电 话:0573-86110837
传 真:0573-86110839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澉浦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以澉政【2017】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澉浦镇村镇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澉浦镇阁老山,覆盖澉东村、澉浦村、紫金山村、永乐村、永新村。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14.7m2;建筑占地面积393.81m2,绿化面积321m2,总建面积393.81m2,其中:垃圾分类用房317.44m2,辅助用房76.37m2。
2.3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澉浦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09时00分至2017年7月8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并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室(海盐县澉浦南路685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澉浦镇村镇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海盐县澉浦南路685 号
邮 编:314302
联 系 人:赵雪敏
电 话:139068395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朝阳东路66号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陈云芳
电 话:0573-86110837
传 真:0573-86110839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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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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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清单格式.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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