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隆发改【2017】107号批准建设,财政审批编号隆财采审[2017]第404号,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GXHY-2017-300
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1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15个行政村
服务周期:10日历天
建设规模:新建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8座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新建18座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项目估算投资总额:4288.63万元
招标范围: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技术工作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由报名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出具,且注明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⑦自公告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⑧由社保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设计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接受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电汇单上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全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邕州支行
银行帐号:6236 6846 736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利荷路交汇处(鼎盛中央公园对面)三和酒店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管部门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209345
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6-2503958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迎宾路717号
招标人联系人: 任工 联系电话: 0776-205666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5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978821676/18677624726
招 标 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