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翁墩互通(原三明开关厂)旧楼改造及 高远公司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三明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 会议纪要 〔2017〕2号 批准 建设,建设单位为 三明市高迅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市高远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明市高迅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 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梅列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 投资额约 400 万元,其中①翁墩互通(原三明开关厂)旧楼改造约 350万 元;②高远公司周边环境整治约 50万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翁墩互通(原三明开关厂)旧楼改造及高远公司周边环境整治;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2.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以审核后的控制价为准,详见本项目答疑或补充通知 ;
2.5.工期要求:总 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其中 绿化 工程养护期 12 个月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苗木 成活率达到 1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 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人或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被全国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 2017 年 0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07 月 06 日( 不 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缴交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银行回执单 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报名处(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售价 800 元/份(其中: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 招标图纸售价 500 元 /份 , 捆绑出售且 售后不退 )。 费用转账至以下银行账户:
账 号: 9350 0701 0005 9688 98
户 名: 三明市高迅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明市列东支行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 陆万 元整( ¥6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 2017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三 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已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证明函原件 、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高迅 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98幢 ;
电 话: 0598-8520305 ;
联系人: 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三明市梅列区牡丹新村32幢附楼一层 ;
电 话: 0598-8258820 ;
联系人: 李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
账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598-8953870 。



